服務項目
  • 火災保險
  • 貨物運輸保險
  • 產品綜合責任保險
  • 商業綜合保險
  • 董監事及重要職員保險
  • 工程保險

保險對象

住宅、辦公室、行號商店、堆棧、工廠、公共場所等。

保險標的物

  1. 不動產:建築物(含公共設施)、營業裝修,但不包括土地。
    建築物:指定著於土地,供被保險人經營業務或從事生產之建築物及公共設施之持分。

  2. 營業裝修:指為業務需要,而固定或附著於建築物內外之裝潢修飾。

  3. 動產:營業生財、機器設備、貨物等。
    營業生財:指經營業務所需之一切器具、用品,也包括招牌及辦公設備。

  4. 機器設備:指作為生產用途所必須之機器及設備。
    貨物:指原料、物料、在製品、半成品、成品及商品。

承保範圍


  1. 火險:火災、爆炸引起之火災、閃電電擊。

  2. 因前項各款危險事故之發生(救護損失),為救護保險標的物,致保險標的物發生損失者,視同本保險契約承保危險事故所致之損失。

  3. 附加險:爆炸險、地震險、颱風及洪水險、航空器墜落及車輛碰撞險、罷工、暴動、民眾騷擾、惡意破壞行為險、煙燻險、自動消防裝置滲漏險、水漬險、竊盜險、營業中斷險等。